更方便了鹰潭不动产登记最新通知澎湃在
关于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试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通知
鹰自然资字〔〕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在线下“一窗受理”的基础上,面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试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系统升级改造,将不动产登记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利用互联网、身份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业务终端,提供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等服务,各开发企业通过系统终端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等业务的申请工作,并即时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开发企业及购房者再到线下实体窗口提交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登簿后,颁发电子证书,实现群众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登记“一次不跑”工作目标(具体业务流程见附件一)。
二、试行时间及区域
1、试行时间
自年10月18日起,面向市本级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试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原则上今后相关业务均由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交申请。
2、覆盖区域
月湖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市信江新区。
三、相关要求
1、各开发企业应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业务委托协议,并指定专人录入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指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备案,并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知识和系统操作考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组织相关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建立黑名单制度。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与购房人一同进行业务申请,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核对购房人申请人身份信息,并与购房人一起如实填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作的询问记录,代收申请登记所需材料。如开发企业或者开发企业员工多次未按要求申请业务或者违规申请业务,将暂停该企业相关业务办理。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的,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洪华
胡斌
不动产登记中心黄志方
熊意苗
年10月8日
附件:
1.宗地测绘成果管理流程
2.宗地首次登记业务流程
3.房屋测绘管理流程(预测)
4.房屋测绘管理流程(实测)
5.预告登记业务流程
6.转移登记业务流程
来源:鹰潭市自然资源局
原标题:《更方便了!鹰潭不动产登记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