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法律看人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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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大事》电影海报。人民视觉/供图

记者

李卓谦

责编

李旭

通讯员

张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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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电影《人生大事》正在影院热映。这部电影将视角投向了较为沉重冰冷的殡葬行业,通过朱一龙饰演的倔强又孤独的殡葬师莫三妹和杨恩又饰演的任性又无助的女孩武小文之间相互救赎、双向治愈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幅热气腾腾的人生场景。

电影中有多段情节涉及法律问题,包括“无辜被冤枉”“未成年儿童的监护权抚养权纠纷”“重要证件被损毁”等生活中时常见到的情形。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剧情介绍,来剖析烟火生活中的法律事。

场景一:电影开头,主角莫三妹作为殡葬师,熟练地为武小文刚去世的外婆整理遗体,小文的舅妈发现婆婆手上的金戒指不见了,怀疑是莫三妹偷窃,当众指责他是小偷,并要求搜查他的身体,无奈之下,莫三妹脱下衣服自证清白。

记者:莫三妹到底有没有偷东西,该由谁来证明?

法官: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证明责任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应当承担被驳回诉讼请求的不利后果。在侵权纠纷中,一般而言,受害人应就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这四个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剧中,小文的舅妈怀疑莫三妹偷窃,认为他侵害了其丈夫对戒指享有的继承权,对此,她应该提供证据证明莫三妹实施了偷戒指的侵权行为,而不能直接推定莫三妹偷窃,由莫三妹想办法来自证清白。

记者:小文的舅妈当众指责莫三妹是小偷的行为是否妥当,侵犯了他的什么权利?

法官: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对特定的一人或数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减损其名誉的行为,并且侮辱、诽谤的语言被其他人所知晓,造成了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那么就属于侵害名誉权。

剧中,小文的舅妈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当众诽谤莫三妹是小偷,使得众人对其指指点点,造成莫三妹名誉受损,侵犯了莫三妹的名誉权,莫三妹不仅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还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记者:在尚未有证据证明莫三妹偷了戒指的情况下,小文的舅妈能否擅自动手,对莫三妹搜身呢?

法官:这一问题涉及个体私力救济时行使权利的边界问题。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

民法典设立私力救济权,本意是为了让权利人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自我保护于法有据,从而弥补公力救济在紧急情况下的缺位。但是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存在边界,超越限度就会构成权利滥用,引发新的侵权。私力救济权的合法行使需要满足保护合法权益、事情紧迫来不及公力救济、不超过必要的限度、事后必须及时请求公力救济这四个条件。

剧中,戒指是否被莫三妹偷走尚无证据证明,很难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且,私力救济权只是可以采取扣留财物或者拘束人身的手段,不能直接搜查他人,也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小文的舅妈要求对莫三妹搜身的行为并不合法。

场景二:小文母亲被宣告死亡(有死亡证明),小文的生父也无从查找,唯一关心疼爱小文的外婆也突然离世,小文的舅舅推三阻四不想抚养小文,于是找到莫三妹,想要让莫三妹收养小文。莫三妹去到相关部门咨询得知,自己不具备收养条件,于是便与好友夫妇商量,最终他们收养了小文。谁知道没过多久,小文的亲生母亲却忽然出现,要求带走小文,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

记者:什么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收养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法官: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剧中,莫三妹尚无配偶、且与小文年龄相差不足四十岁,因此无法成为收养人。

记者:莫三妹面对孤苦无依的小文想要去呵护她、抚养她,他可以采取哪些途径?

法官:莫三妹可以向小文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担任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剧中,小文的外婆去世后,小文就没有了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有抚养意愿的莫三妹可以提出申请担任小文的监护人。

监护权尽管名为一种权利,但实际上带有更多的责任属性,需要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担任监护人行使监护权时,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除为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能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记者:小文亲生母亲出现后,收养关系是否还有效?她是否有权带走小文?

法官: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后,必须经由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才能撤销死亡宣告。同时,为了保护现存的法律关系的稳定,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已经基于宣告死亡的事实而重新确立的身份关系的有效性并不受到影响。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剧中,小文被宣告死亡的母亲突然出现,她应当立即去法院请求撤销死亡宣告,否则,还会一直处于法律上查无此人的尴尬境地。此外,因为小文已经被合法收养,小文的母亲不能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强行带走小文。此时,应当最大限度地尊重未成年人小文的真实意愿,作出合理安排。

场景三:就在莫三妹的父亲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莫三妹的前一夜,小文半夜尿床,莫三妹迷迷糊糊卷包床铺时,把房产证卷入其中,塞入洗衣机,房产证被洗成了空白本,导致第二天过户失败。

记者:现实中,房产证毁损或丢失,是否影响房子的所有权?应该怎么办?

法官: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等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房产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是享有所有权的证明,其损坏或遗失并不会对不动产权属产生影响,因此,在房产证等权属证书毁损或丢失时不必过分紧张。

并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因此,在房产证损毁或丢失时,可以及时联系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换发或补发。

剧中,莫三妹父亲的房产证被洗衣机洗成空白本,房产证损坏,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不动产登记机构换发时,会收回原来被洗坏的房产证。

原标题:《透过法律看《人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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