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事关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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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线上办理”纸质证书不再收回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实现便民利企最大化,对于群众或企业通过线上不见面的方式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对相关原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处理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年11月11日起,申请人通过线上采取不见面的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原颁发的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再收回;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记载到登记簿后,原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将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统一公告作废。
二、为保护个人产权信息,请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持有人妥善保管或业务办结后及时自行销毁原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如因保管不善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产生法律后果的,由其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
三、公民在参与其他民事活动时对于需查看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应加强核验防范风险,通过官方查询渠道(“南京规划资源”或“南京不动产”